2008年8月7日 星期四

No.09 2/3司機無照駕駛。阿里山小火車玩命

壹週刊 376 


阿里山森林小火車恐成奪命列車!據本刊掌握的資料顯示,民營化後,駕駛阿里山森林小火車的三十名司機中,只有九位有駕照,其餘二十一位都是無照駕駛,而有照的九人中,竟有死亡列車的危險駕駛。


更離譜的是,還有人隱瞞癲癇病史,照常開車。知情的主管單位林務局,以及負責審核駕駛資格的交通部卻蓄意隱瞞,還讓這些人成為二十一位無照駕駛的訓練教官,簡直是草菅人命。

2008年8月5日 星期二

貧窮是最容易致富的事業-滅頂家園



急性肝炎休養一個月了。肝還沒好,心已經快給急死了~真是壞心肝子淩。

2007.07.24-26 隨營建署到澎湖劃設自然海岸保護區,澎湖三天趕十幾個島。是我這陣子出不了門、做不了案的小小犒賞。第二天為貪戀東嶼坪那時間停止的美麗島嶼.逛到中暑, 中暑只是小點心。每天近12小時的工作,一樣的高溫烈日,但澎湖的好空氣,還是讓我的肝指數順利的一路溜滑梯。


累斃了的三天,回來看到指數報告書,第一個念頭想到:做環境運動的夥伴們都應該要到澎湖去度小假

2008年8月3日 星期日

讓伍佰驚艷的環保女鬥士


我知道...這輩子還不了這些債,不是數字的問題,而是它是救命錢,沒有相同的情境就永遠還不了相同的恩情。所以...轉念用自己的能力去幫助需要的人,覺得那就是另一種形式的償還與報答,也讓善念不斷在人世間傳遞。
                                                                                                                      作者﹕張念陽   2008.08

  老早就知道水晶唱片的老闆娘林子淩住在我們社區,也一直以為老闆就是那位性格港星「任達華」。
  萬萬沒想到幾年前在蘭溪遛狗,第一次面對面接觸就被她當面嗆聲:「你們管委會整治蘭溪有向水利單位申請嗎?如果違法我就會告你們!」
  一陣晴天霹靂之後,我立刻回神確認三件事:第一,水晶的老闆娘並不老,而且「水」靈「晶」透、年輕漂亮;第二,哇!真不是蓋的,對鄰居都如此不假辭色,傳聞中的環保悍將果然名不虛傳;第三,還好我已經是卸了任的管理委員! 回家後驚魂甫定,好奇地四處打聽這位芳鄰的抗爭事蹟,越聽才越慶幸剛才的遭遇真不過是開胃小菜而已。想到那些被她盯上的高官和開發商,我甚至開始忍不住要為他們祈福了。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是我滿足好奇心的原動力,既然已經見識了虎威,自然更想了解她的故事,於是壯膽扣門,不想母老虎竟然流露了悲天憫人的一面……
  如果關心台灣環保運動而不知道「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這個有律師團做後盾、讓官方和財團如芒刺在背的非營利組織,那表示你還需要多上街頭走走;如果關心本土音樂,崇拜伍佰、潘麗麗、朱約信和陳明章這些知名歌手,而不知道二○○六年走入歷史的「水晶唱片」,不管你有多愛台灣,那表示你還需要多念一些台灣音樂史;如果關心台灣婦女運動而不知道九十二年通過的「家暴法修法」曾經延宕四年,卻在三個月之內由一位菜鳥助理強力運作通過立法,那表示你該暫時拋開財經雜誌去了解台灣另一半人口。

2008年7月9日 星期三

挖土機沉重的敲出一幕吉貝沙尾回到過去的美

97.04.21怪手剷除沙尾25年來的大片違章建築現場
蠻野的Chris說:生平以來,第一次看到怪手會興奮、、、。

蠻野子淩影像記事



 97.4月初,獲知蠻野努力了二年多的吉貝沙尾竊佔國土20餘  年的海上樂園終將拆除。
 420日提前一天搭上往吉貝出發的交通船。
 一早,和子淩的心情一起晃蕩的是夾板上一片期盼已久,卻令我情感戚然的「吉貝沙尾拆除工程看板」、、、。.

2008年6月5日 星期四

立院另類素描。野保法修正案

970604,經濟委員會議,審議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法案。

一個議案,50幾位的立委登記發言。
有登記、沒出席去掉一半,剩下一半的委員錯亂交叉質詢。

加料了不相干個案、選民服務,添醋了地方性議題,說完就走人。
(對保育爭議性議題而言,反而較有利喔。)

要不,多數立委留下投票時,保育向來是輸家。
(這是民眾在民代選舉的選擇。)

後續堅持留在委員會的
提案人孔文吉委員
孔委員對原基法有極積極性的努力用、用力用。
近日在各個不同委員會,不同的法規政策,他都主張貼布式的將原基法直接貼蓋在各個法案法條內文及政策上。

協調空間具彈性的陳瑩委員。

堅持反對本修法案的民進黨僅存少數的環靜議題女將,田秋堇委員、林淑芬委員。

最想逃走,卻不能離席的文武百官。

委員會少見的身影,稀疏的環保團體夥伴。

子淩思緒紛飛在會場

國家公園法修法案,還心驚膽顫的懸在半空中。國民黨團搭民進黨的推案便車,意圖想排在本週四(6/5)要進行黨團協商,所幸淑芬商請賴清德委員延緩,民進黨內部都還沒共識呢。
連署、拜會、遊說。下周開戰了,請大家繼續發送支持。

野保法要貼上原基法第19條,納入「自用」的開放狩獵。

田委員:
原民會應提出各族群傳統文化及祭儀所需使用之動物種類、數量等資料送給農委會。
制定野保法的施行細則,再納入從其考量相關競合。

淑芬委員:
原基法應有配套相關子法落實其母法,而非降低法律位階式到處鑽縫式的去貼蓋修改其他法案、政策。
野保法立法的目的就是維護物種多樣性與自然生態平衡,與原住民族一向與自然共存的生態觀並不衝突。
原住民族的團獵傳統文化在相關的修法亦有納入調整,在本法明確立法目的下,不宜因個人的"自用"需求而有所偏。

孔委員最後從善如流同意維持原條文(最後留下來委員,對法條保留的比較多了。)且僅堅持施行細則制定期限,不可以超過六個月時間(總是,得給孔委員一些可堅持的。)

附帶決議由原民會3個月內,提出各族群傳統文化及祭儀所需使用之動物種類、數量等資料送農委會,於2個月內公布管理辦法施行之。農委會林務局於2個月內公布管理辦法施行之。
林務局推給原民會:「等你喔」。

原民會從一個月喊價到二個月,再無可選擇的到三個月。(因為林務局宣稱他只要2個月)
所以必須小於6個月。最大數剩5個月。5-2=3個月(原民會)

子淩小小彌補了孔委員的不滿意,為孔委員設計提案。(影響阿里山鄒族的阿里山BOT三合一案。小火車近日數次出軌,未提出調查報告說明及環評未通過下,不准將鐵路OT移轉給財團。)


原本想偷閒卻變串場的蠻野子淩

2008年1月24日 星期四

No.08 內政部圖利廠商。陽明山國家公園濫建

壹週刊 348 

陽明山國家公園內又爆發另一起弊案!位於陽明山水質水源保護區內,知名的「櫻花溫泉渡假村」,竟然大蓋19座違建溫泉池及廠商辦公室,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多次同意廠商為私利變更契約、規避環境影響評估,甚至不顧開放對外營業後,大量的溫泉水勢必污染大台北及基隆地區民眾飲用水安全。國家公園的上級主管-內政部長李逸洋全都知情,卻縱容不理。


專責保護國家公園的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以下簡稱陽管處)變相圖利廠商,在國家公園內大興土木蓋違建做溫泉渡假村,甚至蓋在供應大台北與基隆地區自來用水的重要水源地上,一口氣違反了《國家公園法》、《環評法》、《溫泉法》與《政府採購法》。而且主管高層內政部長李逸洋、營建署長林欽榮,到國家公園管理處長郭步雲,從上到下全都知悉,卻採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態度,行圖利廠商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