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6日 星期三

No.10 北纜成貓纜翻版。馬英九規避環評

壹週刊 431 

本刊掌握事證顯示,馬總統在台北市長任內,為推動北投纜車不惜違法,自創新詞「突破法規」,還配合承包商力麒建設旗下子公司儷山林,偽造開發基地面積,以規避環評,目的為阻撓地質鑽探報告曝光,因北纜預定的塔柱位置,幾乎全是沒承載力的高度風化岩盤。

當時依馬團隊假資料認定免環評的前環保署長郝龍斌,接任北市長後,也蕭規曹隨,連協助馬、郝違法的北市府高層,也幾乎全都入閣,負責推動北纜的前工務局長陳威仁,成了現任交通部次長;而當時北市府率先用偽造資料認定免環評的環保局長沈世宏,則高升為環保署長。



據本刊掌握資料發現,馬總統在台北市長任內,為推動北投纜車,至少涉嫌違反九項重大法令,從《刑法》偽造文書及圖利罪嫌,到《政府採購法》《國家公園法》《環境影響評估法》《水土保持法》《建築法》《文化資產保存法》,以及《台北市建築物附設停車空間繳納代金及管理使用自治條例》。



放縱廠商 資料不實

知情人士指出,馬英九為了推動這項能在他市長任內看得到的重要政績,簡直無所不用其極。根據北市府內部會議資料顯示,馬英九為了提升工程進度,曾指示北市府相關主管高層要「突破法規」,而這句話經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委員詹順貴律師解讀,等同鑽法律漏洞,甚至違法。

在北纜案審議期間,兼任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委員的馬英九,明知北纜需要環評,卻多次指示,使當時負責推動北纜案的前北市工務局長陳威仁,為規避環評而配合承包廠商力麒建設旗下子公司儷山林,用假造的開發基地面積,讓時任北市府環保局長的沈世宏,認定免環評,甚至將假資料送往行政院環保署審核。沒想到,當時的環保署長郝龍斌,竟也不管偽造資料明顯離譜,照樣做出免環評的解釋,相關人等為配合馬推動政績,違法圖利廠商的行為令人咋舌。



承辦官員 一一入閣

不過,承辦此案的官員,日後都一一入閣。陳威仁獲延攬成為主管國家重大交通建設的交通部次長;而最早用偽造資料認定免環評的前北市環保局長沈世宏,如今竟管起了整個國家的環境保育工作,成了環保署長;至於前環保署長郝龍斌,則如願獲得馬支持,接下台北市長的棒子,但他為了拚連任政績,繼續用不實資料規避環評,到目前為止,好處還沒看到,想承接馬政績的結果,反倒惹來爛攤子,先是貓纜塔柱滑動造成山坡崩塌,捷運柵湖線也成了名符其實的詐胡線。

馬、郝團隊之所以處心積慮伸手伸腳,是因為他們知道,北纜肯定不會通過環評,一旦進行環評審查,勢必得提出北纜塔柱地質鑽探報告,以及污水排放問題。



岩盤地質 高度風化


本刊掌握的資料顯示,陽明山的地質根本不適合蓋纜車,所以市府及包商一直不曾提交到陽管處審查小組、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審查,因儷山林委託國華工程顧問公司,在二○○五年十二月所做的北投區與陽明山國家公園區纜車柱位基地地質鑽探調查報告發現,北纜沿線地質狀況比貓纜更差、坡度更陡,二十五根塔柱所在地,幾乎都位於高度風化,甚至完全風化的岩盤,根本很難承載基樁,一旦發生崩塌,嚴重程度恐怕將是貓纜案的好幾倍。

資料顯示,北纜沿線從台北市府管轄的北投區,跨入中央主管的陽明山國家公園,按當時的環評法規定,整起工程面積超過十萬平方公尺,或挖填土石方達十萬立方公尺就要環評。環保團體蠻野心足協會發現,馬市府知道要在國家公園轄下的部分動手腳很難,因此只好將北市府管轄的山下站所在地北投公園的基地面積三萬五千五百四十三平方公尺,魚目混珠成建築面積五百三十八平方公尺,再加上其他場站基地面積、纜車通過沿線路寬及塔柱面積,得出來的總面積共九萬六千五百七十八.二八平方公尺,就未達需要環評的標準。

詭詐核算 開發面積

但若按照北市府發給北纜山下站的建造來看,所在地北投公園的面積為三萬五千五百四十三.七平方公尺,按環評法規定,應以此為開發基地面積加以核算,得到的十三萬一千五百八十三.九八平方公尺,遠超過應辦環評所需要的面積,而同屬北纜開發案,位於陽明山國家公園內的其他三個纜車站,都是照規定,用完整的基地面積計算,而不是縮小成依場站建築面積計算。

如此明顯違法的情形,卻仍獲得當時的北市府環保局長沈世宏認可,並發出北市環祕(一)字第882472200號函,表示未達環評標準,同時再以同樣錯誤的資料,於二○○一年函行政院環保署解釋,沒想到,當時的環保署長郝龍斌,竟也同意免環評。

詹順貴律師說,即便不參照北投公園整體基地面積作為開發面積,依《建築法》第十一條規定,以五百三十八平方公尺的建築面積乘以法定建蔽率八%推算,山下站的開發面積至少也有六千七百二十五平方公尺,足見其開發面積的計算,根本是刻意規避環評而明顯違法,若再連同北投纜車基地各場站面積及纜車經過所需面積,則達十萬二千七百六十五.二八平方公尺,早已超過需環評的十萬平方公尺標準。

市府官員 坦承違法

資料顯示,為了替包商規避環評,北市府竟連纜車通過路線的寬度也動手腳,馬團隊預定採購的是法國POMA公司的纜車系統,但纜車通行寬度竟採用中國的最低標準,就像捷運柵湖線一樣,混血系統狀況百出。馬英九放著台灣寬十五到十六.二一公尺的規定不用,而採中國的十.九一到十一.九二公尺規定,簡直是令人匪夷所思。

對此,台北市工務局長陳晉源在今年七月二十二日帶領市府相關官員出席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時,有官員在審查委員追問,情急之下脫口承認,北市府過去的面積計算方式,的確不符合法令規定。

市府官員坦承:「按照建蔽率反推的話,山下站不應是五百多平方公尺,應是某個數字,不管就學理或理論上來講。」市府官員甚至講白了說:「北纜其實就是一個政策。」

而儷山林營運長李臺平,為了讓審查委員通過北纜免作環評,更是放低姿態說:「只要不環評,願意付出代價,我們真的不希望環評把時間拖很多。」儷山林的代表,更苦苦哀求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委員,只要免環評,委員的話他們都願意遵照辦理。

污水排入 國家公園

馬、郝市府團隊規避環評,除了想要隱藏地質鑽探報告,還有難以處理的污水排放問題,根據《北投線空中纜車差異分析報告》指出,包商竟準備將位於陽明山國家公園內各場站餐廳或廁所產生的污水,直接排入國家公園內的野溪。包商的報告還說,陽明山地區雨水充沛,預期該污水會迅速被雨水或山泉水稀釋,排放到各河川後,對水體、水質影響程度已屬輕微。

但據內政部對陽明山的環境調查報告顯示,陽明山是台灣最北部的水源發源地,大台北地區許多鄉鎮的自來水源,長期仰賴陽明山,因此,這裡被列為重要水源水質保護區,為確保園內的水質,還得定期做水質普查,調查水污染源並進行長期監測。

此外,儷山林公司得標後,按相關建築法令,應在山下站設置停車空間,但因山下站腹地有限,僅能往下挖築停車場,如此一來,土石方量必定暴增,將超過應辦環評標準,而且開發成本也將因此增加許多。

當時的馬市府團隊工務局長陳威仁,竟無視自家《台北市建築物附設停車空間繳納代金及管理使用自治條例》規定,涉嫌圖利包商,同意他們以當時未闢建完成,或距離遠超過五百公尺的公共停車場工程混充,准予繳納代金免設法定停車場。
○○六年二月二十二日,陳威仁還在市府內部工程技術會議上,替廠商提出以分期繳納代金的要求,更同時要新工處協助廠商向停管處申請,而馬英九也在二○○六年三月八日主動裁示,要相關單位配合。


違水保法 搶建墩柱

另外,據本刊掌握二○○六年七月市府內部會議資料發現,馬英九也違反了水保法,北投纜車工程在水土保持計畫還沒有申報開工前,就偷跑先行施作部分墩柱,而遭市府依水保法開立六萬元罰單,為此,工務局還曾趕緊找建設局協調,要求該局先行同意部分水保計畫來解決,但需新工處專簽給馬英九,由馬拍板決定突破現行法規,同意先辦理部分水保計畫審查,但根據律師解讀,所謂的突破法規,講明了就是違法。

為加速讓馬政績上路,市府相關主管還陪同馬英九到立法院拜訪,邀請立委們餐敘,尋求協助早日落實北纜案,但說穿了,就是馬親自到立法院遊說,拜託立委們搞定扁政府。

另一方面,反對北纜案的北投居民,曾在馬英九與林泉里長會面時,當面遞交反北纜連署書給馬,要求馬停止興建計畫,沒想到,馬不但當面退還連署書,還告訴居民:「慢慢簽吧!我這邊一樣可以連署到比你們更多的人來支持。」另外,馬英九在北投區參與市民有約活動時,居民曾反映北纜將衝擊交通及帶來垃圾問題,馬英九卻表示,這是北投人必須承受的苦。北纜包商行賄中央官員的弊案爆發後,馬英九還是重申,北纜案市府立場明確,就是要做!因為這是市府的重大政策。

蠻野心足協會祕書長林子淩批評,馬英九為了自己的政績,不惜要團隊違法,偽造文書突破法規,而郝龍斌在擔任環保署長時,不但引用偽造的資料通過免環評,在接下馬英九的棒子成了台北市長後,也為拚北纜政績繼續違法。
最明顯的例子是,北纜位於陽明公園站的基地,發現市府自己公告的市定古蹟「草山水道系統」,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應立即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但市府和包商,竟然在歷年來的相關報告中隻字未提。

偏袒包商 亂蓋餐廳

馬、郝市府為北纜案這麼用心計較,好處除了二人看得到的政績外,得利的就只有包商,據了解,儷山林公司原本要在北纜山上站蓋一幢有一百八十三間客房的旅館,但因蓋旅館面積達一公頃就得環評,而且違反《陽明山國家公園保護利用管制》原則,郝市府竟同意包商將明目改成一百八十三間房的「餐廳」,並要求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不能用旅館的標準來審查,但事實上,蓋餐廳同樣違反《國家公園法》。

據北纜最新財務計畫顯示,包商光是在北纜各場站蓋的商場租金年收入,就有二十五億元,若再加纜車BOT三十年的營運,將有高達一百二十億元收入,但未來北市府替公庫回收的權利金,竟不成比例的只有一億一千四百多萬元,令人不得不懷疑有人謀不臧的死角。

而儷山林的總公司力麒建設,在扁政府時代能夠搞定扁家貪污洗錢,承攬重大工程,在馬政府時代依然橫行無阻,其中是否有官商舞弊?有待檢調深究釐清。

北投纜車弊案

此案於2001年經台北市長馬英九裁示免環評,執行北纜計畫,但被監院糾正後喊卡。後內政部通過以BOT方式毘行。2005年間,最優申請人資格的力麒建設負責人郭銓慶,買通內政部次長顏萬進護航,將簡易休憩設施改建成高級溫泉飯店,並規避環評,取得北投纜車山上站等三站的建照。2006年力麒欲行賄陽管處代處長詹德樞不成,全案爆發。除顏萬進等人遭法辦外,北市府對擴增設施沒要求環評,也受到質疑。

回應

針對北纜是否須要環評,郝市長不只推給馬前市長,還發生和「郝署長」互踢皮球的荒謬現象。台北市政府環保局長倪世標說,郝市長是依照環保署的函文,認定免環評,何況整起北纜案,郝市府是延用馬市府時期的內容,並沒有更動。但環保署則回應說,郝署長時,是依照台北市政府送來的資料,認定免環評。
馬市府時代的工務局長、現任交通部次長陳威仁說:「(這個問題)真的很無聊,根本沒有偽造和規避的問題,纜車站就是纜車站,當初是因為居民和團體有意見才做環評,纜車又不是馬英九時期才開始做的,而且我離開(台北市政府)很久,也不記得了,該怎麼樣,就怎麼樣吧!」

圖說:交通部次長陳威仁,曾是馬市府團隊推動北纜案的成員之一。
圖說:北纜案最早用假資料通過免環評的前市府環保局長沈世宏,如今已入閣成為環保署長。
圖說:北纜包商力麒建設董事長郭銓慶,雖身陷扁家洗錢案,仍能在馬政府執政時橫行無阻。
圖說:郝龍斌在環保署長任內,就曾引用偽造的基地面積資料,通過北纜免環評。
圖說:北投居民為反對北纜興建,不斷抗爭,並多次向馬英九陳情,但都未獲善意回應。
圖說:前內政部次長顏萬進,因北纜案收賄而遭法院判處重刑。
圖說:陽明山特殊的火山地質,不論是脆弱的風化岩盤,或火山化學物質,都會影響纜車的安全性。
圖說:北投纜車沿線,僅北投公園的山下站屬北市府管轄,為規避環評,成為北市府動手腳的目標。
北投纜車弊案遭起訴的官員及廠商
圖說:北纜違法動工,馬英九在擔任台北市長時竟指示要「突破法規」。
空中纜車規劃路線示意圖
圖說:郝龍斌從馬英九手中接下台北市長的棒子,同時也收下許多爛攤子。
圖說:北市府企圖偽造北纜位於北投公園內山下站的面積,以規避環評。
圖說:北市府建管處發給北纜包商的建照欲蓋彌彰(紅圈處),故意將基地面積三萬多平方公尺遮住。
圖說:馬、郝規避北纜環評,就是要隱藏這份關鍵的地質鑽探報告。這份報告,顯示北纜塔柱所在地,幾乎全是高度風化岩盤。
圖說:北纜位於北投公園內的山下站面積,被馬、郝市府及包商偽造資料,以規避環評。
圖說:北纜水保計畫書未申報完成就先行動工,遭市府建設局開罰6萬元。
圖說:造成嚴重崩塌的貓纜案殷鑑不遠,馬、郝竟仍堅持在脆弱的岩盤上蓋另一座北投纜車。
圖說:馬英九為北纜案「突破」多項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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