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2日 星期二

地方。中央的策略平行線。不必然須交錯

多年的環境議題投入,人總在策略的探討中相互磨合。
互動中,子淩始終直言,不討好,但,是對伙伴們最坦誠的對話。

2008.10.02七星潭。子淩
2009.12.22 回應為七星潭案努力的夥伴們對本案核心與機制的策略爭議 


老師及各位
其實,每個案件到哪裡都一樣。檯面上的訴求,引起共識容易,但實務的操作(不管就地方或中央),就會依個人的經驗與價值觀,而有所不同的理解與投入。
說決策,其實每一個人都在為自己的堅持,執行自己認知與認同的策略。
所以,每個人看事情,在其心中都有個人主觀認定的"重點"。
這個心中的重點,除非自己願意轉換,他人無可勉強。夥伴們之間,終極的目標理念有共識,就已可貴。其他的,就讓大家在願意為自己的理念奮鬥堅持,各自去尋方法落實了。
92年子淩到蠻野投入環境議題至今,每個案件、每個過程,無時無刻都在學習調整
因為,大環境不容許我們期許慣性的策略能屢屢奏效。
我們就好像是訓獸師般的幫開發單位與財團訓練。讓他們不斷的精進、不斷的演化變形、不斷的「製法、、、。


常常有人問子淩,做環境議題有無祕笈或方法?想了想,只能說「我認為,沒有。」
每一個改變的契機,只在當下的用心投入,及現實因應力的不斷學習、與取得每一個議題完整資訊(包括程序與法源依據)、與解讀融會資訊(所有相關的計畫),才能抽絲剝繭尋的破解計畫的蛛絲馬跡。呼籲連署,通常只是階段性製造輿論壓力爭取時間的策略,真正的實戰,還是要有扎實的應戰力。
司法途徑,確實是現階段大家在社會運動方法已無法突破的另一個策略方法。
但要更謹慎,以往沒做過的,今日要做,那就是在創造「案例」。

有些案子,輸贏是重點。有些案子,過程是重點,輸贏不是重點。七星潭案,現況「過程」就是「時間」,但也非輸贏不是重點的階段。對於本案現階段要否提告訴訟?子淩提醒,大家不是常說,法律是「最後的途徑」,所以,更不能輕易將他走絕了。
也許,是我太快的提醒,太直接的提醒,這是一直以來我爭取時間的最直接溝通方法(子淩是對事不對人)我知道,這種溝通方式很不討好,但投入這個艱困的環境理念長役,討好人不是我的目標。時時刻刻我們都在和時間賽跑啊。
子淩不是個合群的人,向來欠缺「做事要能滿足多人」的能力。議題的投入,我很清楚與堅定。自己的議題投入是為土地,不是為某些人。所以,也不會因為某些人而放棄。至今,在環保團體中,子淩的案子多數是單打獨鬥(除了少數有跟議題本身的在地組織或人合作)因為,實在無多餘的能量(不管時間或體力)可耗費在組織間和人的溝通上。這是子淩的最大不足與些許的遺憾,也是目前環境運動中,環保團體一直在面臨的困境功課。

但也感謝團體夥伴們,始終在子淩發出呼籲求援時,在關鍵時刻,給予全然信任的支持援助。
在環境議題中,能堅持的人多少都是有個性與主觀的人。(也因此個性,所以能堅持)而寶珠絕對是這條長路上難得一路堅持的前輩。環境運動的策略,不需有好壞的切割,就各依能力去努力與發揮。

地方的團結,絕對的重要與不可或缺。
至於,與中央的戰場,就七星潭本案,就讓這兩條平行線不必然須交錯的相伴延伸吧。

直言子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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